日前,经连云港市委批准,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对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县总工会原党组副书记、主席陶必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陶必林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陶必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陶必林简历
陶必林,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江苏灌南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至1998年2月,任灌南县档案局办事员;
1998年2月至2003年9月,历任灌南县委组织部综干科办事员、干部科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员办主任;
2003年9月至2007年1月,历任灌南县委办综合一科科长、副主任科员、副主任;
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灌南县堆沟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8年12月至2013年3月,任灌南县三口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3年3月至2017年2月,任灌南县林业局局长、绿委办主任,县农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任灌南县委办主任;
2020年1月,任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县总工会党组副书记,4月兼任灌南县总工会主席;
2022年12月,经批准辞去灌南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其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2023年3月、5月,先后被免去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总工会党组副书记、总工会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