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发现了一批“小化工”背后的官商勾结行为,严肃处理了一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现通报以下2起典型案例:
1.连云港市环境监察局原三级主办仲济亮涉嫌收受赣榆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贿赂问题。赣榆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2016年开始违法生产危化品,并偷排100多吨危化品废液到海里。仲济亮身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明知该公司游离于监管之外,不仅不履行查处职责,反而“受邀”帮助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平引进危化品生产技术和设备,充当掮客为该公司逃避环保检查出面打招呼,涉嫌收受周平贿赂19万元。此外,仲济亮还涉嫌收受其他化工企业贿赂55万元。2020年5月,仲济亮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无锡空港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和招商服务处安全监督办公室原主任吴林春涉嫌收受富信涂料有限公司贿赂问题。富信涂料有限公司未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场所防火等级和防火间距也不符合规定。吴林春明知该公司长期违法生产危化品,却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请托有关监管执法人员帮助逃避安全生产检查,涉嫌收受贿赂6.1万元。此外,吴林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吴林春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