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是学校当前头等大事,事关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学校稳定发展大局。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监督实效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为学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法监督保障,根据省纪委监委“打好阻击战,监督不缺席”的总体要求,结合《江苏海洋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江海大委〔2020〕1号)具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督查。
组长:陈先宏
成员:纪委机关各部门人员。
二、督查重点
学校各工作小组、各单位、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相关要求时,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擅离职守、临阵脱逃,瞒报漏报迟报,失职渎职、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防控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督查时间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重点自2020年2月1日起。
四、督查方式
1.随机抽查: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到各防控工作小组及相关单位、部门,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江苏海洋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江海大委〔2020〕1号),督查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2.接受举报:面向全校师生接受关于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接收电话或短信:13092383309;电子信箱:jwjc@hhit.edu.cn。
五、有关要求
1.疫情面前,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战斗员。全校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责任,坚守岗位,冲锋在前,掌握实情,务实举措,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广大师生,严格纪律、落实要求、扎实工作,牢牢筑起防控坚强壁垒。
2.纪委机关全体人员要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深入防控工作一线,确保上级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到哪,纪检监察的监督就延伸到哪。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第一时间通报,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对在防控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中共江苏海洋大学纪委 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